关于GDP的思考--陈晓彬
[发布日期:2010-7-23]
当前,有关部门正加紧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各地政府也积极谋划当地的“十二五规划”。人们普遍认为,“转变发展方式”应该是“十二五”的主题,但有论者担心,“一个增长主义的幽灵,仍在中国大地游荡……这个问题不解决……‘转方式’,恐难以达到预想目标。”笔者认为,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因此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的关键时期,有必要更加深入地探讨如何对待G D P及其增长速度问题。
在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统计公报中,用以反映每年我国整体经济产出规模的指标,在1982年以前是工农业总产值;1982年起改为社会总产值,增加了交通运输及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产值;1987年起改用国民生产总值(G N P);1992年以后,中国开始采用现行的G DP指标。
名家们编著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对G D P(G rossD om estic product)这个术语的解释不尽一致;笔者觉得可以将其理解为,按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所有常住单位,在单位时间内所产出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总和。目前学界普遍认为,G D P比其它指标更能科学准确地反映一个经济体的总体经济规模及其发展变化情况。至于工农业生产总值、社会生产总值、G N P等,也都是反映总体经济规模的指标,只是统计口径有所不同,在经济结构不出现重大变化情况下,利用经验数据也应该能大致地互相换算。
对中国而言,GDP指标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据《中国经济周刊》发表的一篇文章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访问日本时,听东道主介绍了在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国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1979年10月,小平同志会见应邀访华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在回答有关中国四个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的问题时说:“中国现在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250美元。我们设想到本世纪末达到1000美元,也就是20年翻两番,……我想把这种状态叫‘小康’,那时中国人民就可以吃饱穿暖了。”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在20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
曾任日本经济企划厅经济研究所所长的内野达郎在《战后日本经济史》一书中说,“过去30多年,政府制订的经济计划有11个之多,多数是国民还未了解是什么内容的时候便销声匿迹了。对国民来说,印象最深,影响最大的要算是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当年听到小平同志和中央关于“翻两番”“实现小康目标”的中国人,振奋程度绝不亚于当年日本国民对收入倍增计划的反应。从那以后,实现经济总产出规模翻两番成为几十年来从上至中央政府高层、下至普通工人、农民孜孜以求的目标。没有这种追求,可能现在中国大地上游荡的就不仅仅是“一个增长主义的幽灵”了,而是多少亿活生生的,不得温饱的饥民了。
可以告慰小平同志在天之灵的是,在世纪之交以前,中国已经提前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近十多年中国整体经济规模又有新的长足进展,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能享受温饱有余的生活了。但是把今天中国庞大的经济总量除以13亿那个巨大分母后,还不足世界人均值的半数。恐怕没有任何理由能说服10多亿中国人永远接受不及世界平均水平半数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生活吧。因此,在未来相当长期间里,中国还必须继续扩大总的经济产出规模,保持GDP的增长速度,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增长的方式必须转变。
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表述,我国“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对此,不论政界、学界,还是普通百姓,都没有歧见。
在最近30年中,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日子都比过去过得好多了。按市场价值计算的,在中国土地上产出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即G D P翻了几番,应该是国人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必要条件。目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中国整体的生活水平与质量还有相当距离,今后中国还要以较高的速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这同样也离不开G D P增长这个必要条件。但是,当前应该强调的一点是,G D P增长并不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G D P增长这个条件,但是G D P增长了,大多数国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未必就一定能同步提高。
美国经济学家曼昆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引用前总统肯尼迪的弟弟,参议员罗伯特·肯尼迪竞选总统时批评G D P指标的一段话说,“(G D P)并没有考虑到我们孩子的健康、他们的教育质量,或者他们游戏的快乐。它也没有包括我们诗歌之美或者婚姻的稳定,没有包括我们关于公共问题争论的智慧或者我们公务员的廉正。”实际上,最近一个时期中国理论界也对G D P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目标做过大量有深度的理性分析。学者们指出,G D P并不能反映公共服务的作用;不能反映经济发展质量;不能反映存量财富的增长;也不能全面反映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乃至资源环境的变化。总之G D P的增长并不表明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同步提高。
现实的情况是,尽管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但不少地方政府领导实际上或是主动、或是被动地把G D P增长速度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最重要指标。有论者将这种现象称为“增长至上主义”,笔者觉得也可以称之为“唯GDP主义”。
在单位时期里,比如一个地方首长的任期内,增加经济总产出规模的最佳途径当然是扩大投资,于是在“唯G D P主义”驱动下,中国的投资率一直居高不下。有资料说,近10年来,保持在35%以上,近六年更是连续超过40%。特别是在民间投资意愿并不强烈的情况下,政府主导的项目就担当起投资的主力。如果政府把心思都投入到创造“G D P”上,必然要维持高投资率,从而维持国民收入中资本和政府收入所占的比重,挤占劳动收入的比重。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地方为了眼前的G D P增长,不惜牺牲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从而酿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如果说,在几亿中国人求温饱而不得,需要尽快增加经济产出总规模的情况下,这种“唯G D P主义”尚有历史的合理性的话,那么,经过30年的发展,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特别是国内外市场和资源供给环境出现巨大结构性变化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唯G D P主义”不仅可能无助于提高当地占多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反而有可能成为妨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原因,因此应该为各地政府设计出一套更符合转变发展方式,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指标。
考察一个经济体的宏观动态形势,G D P指标无疑还是当前最有用、最科学、最全面的统计指标,为各国家组织和各国所普遍采用。不论是制订动态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还是制订长远的发展规划,人们都需要以G D P数据为依据,因此中国不仅要继续进行G D P统计,还要进一步完善这种统计,特别是要少造假。但是,笔者认为,G D P指标的真正意义在于为中国政府的宏观决策部门和经济活动单位提供决策参考,不应该成为地方政府孜孜以求的工作目标,更不能当作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需要,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事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在组织经济建设方面的成败,G D P当然应该是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但是在今天的条件下,仅仅以G D P作为衡量政府在经济建设方面政绩的指标显然不合适了,甚至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许多弊病的根源。为此,近年来不少政界、学界的有识之士提倡采用新的统计指标考察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
目前人们谈论最多的是设立绿色G D P指标问题。所谓绿色G D P,是从现行统计的G D P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从而得出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体现经济增长与自然保护和谐统一的程度,是表达和反映可持续发展观的思想和要求。
也有论者提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由健康、教育和人均国民收入三个分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组成的人类发展指数(H D I),对综合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指标更有意义。
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最近一次当地党委的会议上指出,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不仅取决于经济总量和人均经济量,还取决于这个地方的自然环境、居住条件、安全状况、人际关系,以及市民气质、精神状态、主人翁感觉等,甚至一些很具体的指标,比如塞车不塞车,树种的好坏等等,都可能有所影响。
上述这些观点对于设立全面、科学地考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察各级政府工作成绩的指标体系都很有价值。实际上,我国的统计部门早已和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探索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统计制度、体系和方法。当然,在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巨大的中国,要建立设计一套这种统计指标体系的艰难程度不言而喻,需要社会学、经济学和统计学等领域中的人士继续进行艰苦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
1946年,库兹尼茨首次提出了G N P(G D P的前身)概念,并使其成为衡量美国经济状况的新标准,他因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笔者认为,中国一旦建立起切实可行,能够量化计算的,用以考核、激励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工作的统计指标系统,在经济理论史上的贡献绝不输于库兹尼茨。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