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摸清不可移动文物家底
[发布日期:2011-12-30]
我国首次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的重大文物保护基础工程、历时近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12月29日在京发布,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包括新发现文物536001处,复查文物230721处。
普查到达率和完成率达100%
“此次普查查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家底。”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告诉记者,“具体来说,摸清了我国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分布、类型、年代等总体情况;查清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使用情况、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基本信息;查实了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破坏因素等基本情况,取得了我国文化遗产资源及现状的大量基础信息和详实数据。”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于2007年4月启动,截至2011年11月,全国31个省(区、市)2871个普查基本单元的数据核定工作全部完成。“普查到达率和完成率均为100%。”单霁翔说。
数据显示,此次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在类别构成方面为:古遗址193282处,古墓葬139458处,古建筑263885处,石窟寺及石刻244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41449处,其他4226处。
此外,普查共制作电子数据包2868个,其中文本文件462.1万个,各类图纸156.8万幅,照片228.1万张。
投入普查经费近15亿元
据单霁翔介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首次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范围,涉及地上、地下、水下的全部不可移动文物,规模空前。“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普查经费近15亿元,其中浙江省和广东省累计投入均超过1.2亿元,四川、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等省的投入也超过5000万元。”
单霁翔进一步分析说,从总量看,我国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较第二次文物普查增幅超过200%;从增量看,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占到登记总量的69.91%;从类型看,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景观等一批新型文化遗产得到充分重视,在新发现文物点中占有较大比重;从科技含量看,水下考古、航空遥感、空间地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在文物普查中得到应用;从价值看,新发现和登记了一批重要文化遗产,对研究我国史前文明、古代社会及近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文物普查恰逢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许多以往被忽视的文化遗产品类所蕴涵的重要价值逐步得到认同与发掘。”单霁翔说。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不乐观
但单霁翔同时强调,普查成果显示,我国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其中保存状况较差的占17.77%;保存状况差的占8.43%。
面对此次文物普查登记的大量不可移动文物,如何加强管理,妥善保护,科学研究,合理利用是下一步要面对的问题。
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根据价值适时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将普查登记的文物纳入法律保护体系,相应增加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改善文物保护状况和保存环境。克服“重发现、轻保护”的倾向。同时扩大战果,推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
就此,单霁翔表示,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构成我国文物资源的整体,“我们目前正在为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做组织上和技术上的准备,并在不同系统和地区开展试点。”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