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首例:八菱科技中止发行
[发布日期:2011-6-9]
不被市场认可,主承销商无法确定发行价格 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不符合相关规定 本报北京6月8日电 (记者许志峰)原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的八菱科技今天发布公告称,截至6月7日15时,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本次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共计19家,不足20家。根据有关规定,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后续事宜将另行公告。这意味着八菱科技成为A股首家中止发行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机构不足2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今年4月中旬通过发审委审核的八菱科技,主营业务为热交换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热交换器产品的设计、制造等一体化服务,主要产品是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等热交换器产品。
公司此次拟发行不超过189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2.98亿元,主要用于新增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生产线项目以及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等。
在路演推介过程中,有市场人士曾对八菱科技过于依赖主要客户表示质疑。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八菱科技的客户比较集中,主要包括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重庆长安、一汽解放、奇瑞汽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近三年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都在七八成。
公司在风险提示中也表示,如果上述主要客户需求下降,或转向其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此次中止发行并不意味着八菱科技上市的终结。中止发行后,发行人可以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以重新启动发行。
什么是询价发行(链接)
IPO“询价发行”制度,是指企业发起人股东与承销机构向股市投资者询问认同本企业股份的价格,并且投资者愿意同价同股来入股组建股份制公众公司的发行方式。
“询价”的本质是先“询”企业发起股东自己股份的“价值多少”,后“询”愿意以此价格入股的投资者认购多少股。之所以主要向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是因为他们拥有市场中的主要资金实力和专业的投资研究力量。国际上IPO新股发行市场化询价发行,体现的是发起人股东与承销机构对市场投资者的尊重,是对市场投资者的征询,以便获得最体现本企业价值的股票市场价格。
从新股不败到频频破发再到中止发行——为市场约束力增强叫好午 言 这是一个可写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的标志事件。它给各类市场参与者都上了生动的“一课”:它提醒发行人,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合理定价;它提醒承销商,不能仅仅顾及发行人一方的意愿,只有合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才能够确保发行的成功。
由于询价对象不到有关规定的下限,八菱科技中止发行,成为A股首家中止发行的公司。这是一个可以写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的标志性事件,体现出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历经两年努力之后,已经取得积极成果。伴随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约束开始向人们展示它的“威力”,而从长远看,这股力量的形成和强化,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资本市场诞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新股发行定价并不是由市场来决定。由于新股发行价格与上市首日价格之间的巨大价差,“新股不败”在A股市场一度成为常态。针对新股发行体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中国证监会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指导意见》,启动了新一轮改革,市场化定价成为其中的最大亮点。此后,根据第一阶段改革措施推出后的一些新情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二阶段措施于去年下半年推出,在询价和配售约束机制、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应当说,改革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市场对于改革的成效也有过一些质疑声。然而,在监管部门不懈的坚持和努力下,改革成果开始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尤其是最近一段日子,投资者不难发现新股发行过程中的诸多可喜变化:高价发行的新股频频破发,“新股不败”已完全成为历史;打新、炒新热情迅速降温,投资者面对新股的风险意识大为增强;询价机构报价趋于理性,新股发行市盈率正合理回落……
八菱科技发行中止,给各类市场参与者都上了生动的“一课”:它提醒发行人,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合理定价,否则就可能遭到市场的冷落;它提醒承销商,不能仅仅顾及发行人一方的意愿,只有合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将投资者的声音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才能够确保发行的成功;它也提醒投资者,股市有风险,打新股同样有风险,“逢新必打”更不理性,面对新股,应当在充分研究公司的基本面状况之后,再作审慎的投资抉择。
当然,也应看到,此次八菱科技的中止发行,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近期二级市场的相对低迷。目前来看,市场约束的力量依然不够强大,也不够稳定。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证监会负责人多次公开强调,要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原则,继续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促进形成相互制约、充分博弈、利益均衡的定价机制。
我们相信,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坚定向前走,并根据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调整完善,新股发行体制一定能够取得令市场各方满意的改革成果。
--来源:人民日报